榆次老城停车场承包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6-08-05  来源:本站   访问量:返回列表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榆次老城停车场。


(二)、项目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榆次老城西门、北门、原901停车场、瓮城停车场。


(三)、招标人:山西榆次老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四)、招标范围:见附件《榆次老城停车场承包细则》。


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次招标四个停车场统一承包,不接受只承包其中的一个或几个。


三、投标:


(一)、投标书包括:


1、(1)(公司)报价函,包括投标报价;报价说明;付款方式;经营方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求加盖公章。


(2)(个人)报价函,包括投标报价;报价说明;付款方式;经营方案;身份证复印件。


2、标书标书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密封,正本2份,副本3份。


3、投标有效期30天。


4、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9月4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5000元,于领取招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或确定中标单位后无息退还,如发生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人的资格的任何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议标


1、计划日期:2016年9月5日,(最终开标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议标地址:晋中市榆次老城指挥部三楼会议室


3、联系人:蔡英泽


4、联系电话:13333548871,邮箱:903040120@qq.com,邮编:030600。                                          


2016年8月5日


附件:承包细则


榆次老城停车场承包细则


一、 承包区域:老城北门停车场、配套车位330个;原901停车场、配套车位20个;西门停车场(市第一幼儿园正门入口前端以北,不包括进入幼儿园的入口通道)、配套车位67个;瓮城停车场、配套车位20个。


二、 承包费及付款方式:第一年承包费  10  万元,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三、 保证金及付款方式:保证金  2  万元,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四、 承包方式:


1、 按年承包,签订一年合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依据当年经营及管理实际状况再定是否续签合同并重新确定下一年度承包费。


2、停车场存车收入全部归承包方所有,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停车收费票据由承包方向老城公司领取,每本发票 40 元。


3、停车场场地内现有的停车收费门禁系统、管理房、停车位归承包方使用。


4、停车场经营及管理所产生电费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电费按表记数收取(电:1.5元/度)。


五、经营管理要求:


1、承包方必须负责收费门禁系统、管理房等现有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及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上述设施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2、承包方依据管理需要自行配置停车场收费人员及管理人员,且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保、意外伤害险等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承包方自行负责停车场内的车辆安全、人员安全、治安保障、秩序维护,如发生车辆碰撞、刮蹭、车窗被砸、人员被车辆伤害以及因停车场引发的治安事件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4、承包方自行负责停车场范围的卫生保洁工作,必须时刻保证停车场环境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5、承包方配置的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穿着保安制服,佩戴工作卡,时刻保持良好形象,时刻注重文明礼貌用语。


6、 承包方应随时接受老城公司对其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如发生如下情况,老城公司有权扣减承包方所交保证金,用以完善相关工作:


·车场内现有设施设备损坏后未及时维修。


·车场内卫生不达标。


·车场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统一着装。


·车辆停放指挥及管理不到位,导致车场秩序混乱。


·车场管理房电费欠交。


7、承包方不得在停车场范围内开展除停车收费之外的其它经营项目,否则,老城公司有权对超范围经营项目予以取缔。


8、承包方不得将停车场转包于第三方或变相转包于第三方,否则,老城公司可随时与承包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停车场收费管理权,且承包方已交承包费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特殊事项:


1、为了给餐饮商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在老城内餐饮商家消费的客人,可凭餐饮商家为用餐客人发放的停车卡出门出示后先予放行车辆,停车场承包人收回停车场卡,每周承包人与各餐饮商家结算,结算时按照卡/次/1元的标准收取。


2、停车场承包人针对餐饮商家用餐的客人,全天候按每次停车1元的标准收取,不得按时间段分类收费。


3、其他非餐饮商家的客人车辆停车场承包人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存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4、瓮城公园停车场及西门停车场属政府划拨给榆次老城经营管理的辖区,但同时这两个停车场属路边停车位,根据市规管部门相关的规定,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占道费用。通过与规管部门沟通后,这两个停车场可按7000元/年的费用缴纳。该费用谁承包停车场谁缴纳,停车场意向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要考虑该费用的支出,如意向承包人中标后,必须在相关部门办理完缴费手续后,携带缴费手续原件在老城备案方可与老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


5、老城公司领导及工作人员在上述车场可免费停放车辆(车牌号码统一报至承包方)。


6、逢上级领导到景区检查工作或其他特殊贵宾来访及剧组影视拍摄等,需要在停车场停放车辆时,老城公司管理部提前通知车场承包方,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并服从老城公司安排,不得向上述车辆收费。


7、景区商户车辆的存放收费,承包方可自行与商户协商(建议承包方给予商户一次性交纳年存车费的优惠收费制度)。如协商不成,承包方需服从由老城公司决定的价格方案。承包方不得因与商户协商不好价格而拒绝为商户服务。如有此现象,老城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车场,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8、如遇重大施工改造老城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停车场,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剩余时间承包费用可予以退还。


山西榆次老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八月五日